近日,我院被陇南市政府评为全市卫生单位。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纳康清来我院检查指导工作,并将市政府授予我院的“卫生单位”奖牌,亲自送到我院。
2011年8月我院入驻新审判综合大楼,因为换届和经费等问题,单位环境和配套设施建设不完善。新的一届院党组在党组书记、院长杨庚定同志的带领下,把整肃审判纪律、改善执法条件列为重要议事日程,先后制定了文明审判用语、审判法庭卫生管理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在立足审判工作的同时,狠抓机关环境卫生建设,一方面组织全院干警,积极参加县爱委会组织的周五爱国卫生活动;另一方面积极开展机关环境卫生清扫等工作。
面对办公桌椅多年未更新,部分庭室使用的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的桌椅,陈旧破损的问题,院党组积极争取,在市法院和县委的大力支持下,为庭室全部更新了办公桌椅,并为审判庭购置了价值七万余元的旁听座椅及相关设施,极大地改善了办公条件,使法院办公设施做到了整洁、规范。与此同时,我院还对审判大楼进行了亮化、美化,在法院主体楼装饰了LED射灯,在大门外墙增设了电子显示屏,发布本院公告和各类宣传标语,既改善了办公条件,又提高了我县整体形象,美化了县城环境,充分展示了新时期法院的良好形象。
我院审判综合大楼绿化、美化、净化、亮化工作都取得了显著成效,得到了市政府的肯定。院机关环境优化,为干警创造了良好的工作环境,塑造了新时期人民法院文明执法、公平正义的良好形象。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院将以全市卫生单位为新起点,珍惜荣誉,戒骄戒躁,继续保持优美的工作环境,不断提高工作效率,为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支撑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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