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近六旬的农民袁某,已到了安享晚年的时候,但由于贪图钱财、铤而走险,种植罂粟制作成鸦片膏,并卖给他人,构成犯罪进了监狱。近日,宕昌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被告人袁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10000元。袁某对自己的行为后悔莫及,认罪伏法。
2012年12月25日晚,被告人袁某通过同村村民张某(在逃)介绍,将自己种植罂粟并制作成的鸦片膏卖给袁某某(另案处理),得款14000元,后被公安民警抓获。经称重,黑色膏状物净重471.1克,并经陇南市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物证检验鉴定,黑色膏状物检出含吗啡、可待因、蒂巴因、那可汀、罂粟碱。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袁某目无国法,明知是毒品而进行贩卖,严重侵犯了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贩卖毒品罪。但鉴于被告人袁某认罪态度尚可,并当庭自愿认罪,故可酌情从轻处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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