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陇南法院网,今天是 2025年06月03日 星期二
基层法院: 武都区 | 成县 | 文县 | 宕昌县 | 康县 | 西和县 | 礼县 | 徽县 | 两当县
  • 关注:
中院新闻
当前位置:首页 » 中院新闻

强化司法为民意识 践行群众路线活动

——文县法院用实际行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来源: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者:文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Admin 发布时间:2014/3/11 3:56:09 阅读次数:
字号:A A    颜色:

 

310下午,接到县委办通知,有2名群众在法院立案后,在衣服上写满生活遭遇,来到县委上访。接到通知后,文县法院院长杨庚定立即委派党组副书记马小姝和案件承办法官前往劝离。

上访人员张某夫妇,张某原属陇南市顺天硅业有限公司职工。在顺天硅业有限公司改造矿炉时,因电雷管未及时炮响,张某在检查过程中突然爆炸而导致严重炸伤,通过6个月的抢救治疗,张某的伤情得到了基本控制,但是双目失明,胳膊炸断,需终生护理。突降横祸,使张某家庭跌入苦海。张某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考虑到法院诉讼程序时间长,巨额医疗费用无着落,子女上学需要用钱。为了早点拿到钱治病,张某在衣服写满了自己生活的不幸遭遇,在其妻的搀扶下到县委上访。

文县法院党组副书记马小姝和承办法官朱宏伟见到张某夫妇后,一边给张某做思想工作,一边联系案件双方诉讼代理律师。案件承办人朱宏伟对本案所涉的法律法规向他进行了详细的解释和说明,在他耐心细致的劝说下,张某同意通过法律诉讼程序来解决问题,并愿意回家等候开庭审理。离开前,了解到张某夫妇无路费回家时,朱法官掏出自己的200元钱递到了张某妻子的手中。张某妻子迟疑了半响,她将钱紧紧攥在了手里,流下了感激的泪水。

近期,文县法院正在按县委统一部署,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通过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高了全体干警公正司法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机关作风明显转变,各项工作更加贴近群众,审判工作不断向庭前、庭后、庭外延伸,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和谐,这起事件及时化解就是人民法院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缩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