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18时,申请人陈某等签收了两当县法院的司法确认裁定书。在两当县信访、司法、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多部门的联合调解下,这起全县影响较大的案件终于通过非诉讼方式得到化解,成为两当县法院多元化化解矛盾纠纷、贯彻便民利民措施和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一次成功实践。
在2012年12月,申请人陈某在某矿山干活时,被机器损伤右手及手臂,经治疗其右手及手臂没有完全痊愈,尽管相关人员已经全额承担了两次治疗费用。但自2013年4月以来,陈某因后续治疗费用及赔偿问题,没有选择到法院起诉,而是连续到县委、政府及信访部门上访闹访,甚至采取极端方式,干扰正常的办公秩序。县委、政府领导对此高度重视,亲自接访并专门召开了县长办公会议,要求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积极磋商,依法尽快解决陈某的问题。
随后,陈某向法院提出,如果能满足他的要求,当即领到全部赔偿现金,他就签名起诉。经审查,陈某的要求大大超出了法律法规确定的范围,诉讼中难以支持其全部要求。但陈某一意孤行,完全不理会法院法官和两当县司法局安排的援助律师的解释和指导。法院、信访局、司法局工作人员沟通后认为,陈某不选择诉讼方式解决纠纷,而是希望得到较多的一次性赔偿。在三方工作人员的多次协调下,当事人双方对一次性赔偿数额的差距越来越小。通过建议,双方同意了共同申请金洞乡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对调解协议申请人民法院进行司法确认的争议解决方式。4月25日,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员的主持下,历经近四小时的协商,终于达成了一次性赔偿45万元的调解协议,并在法院工作人员提供的申请书上签名,申请对协议进行司法确认。
法院对此案特事特办,开辟了快速通道,派出法官主动上门服务。办案法官对上述调解协议内容进行认真审查并询问双方当事人后,当场发出了确认调解协议有效的司法确认裁定书,从申请到签收司法确认书不到半小时。收到裁定书后双方当事人均感到自己有了“安全感”,这起历时近一年的“特殊纠纷”终于得以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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