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落实“阳光司法”,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高审判人员庭审驾驭能力,强化庭审功效、推进审判公开,确保司法公正廉洁。5月29日,武都区人民法院邀请区人民代表、政协委员、法律监督员、律师、人民陪审员和社区干部参加庭审观摩活动,并取得了良好效果。
此次观摩的案件是刑庭办理的贩卖毒品案。为了使庭审观摩评比活动取得预期效果,区法院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由主管院长谋划部署,院审判管理办公室具体操作,制定了庭审评查规则。院长、副院长和全体审判委员会委员及各部门负责人形成庭审观摩活动评审小组,从庭前准备、庭审着装、仪表风范、法庭礼仪、庭审程序运用与转换、法官驾驭庭审能力、语言表达、法律适用、书记员记录、法警值庭、言谈举止、法庭秩序、焦点归纳、庭审能力、调解能力、合议庭评议、当庭宣判能力等20个方面制定评查标准。在一个多小时的庭审过程中,参加庭审观摩的人员始终聚精会神、认真仔细地关注着庭审的每一个环节。并在法院发放的《庭审评查评分表》上对合议庭庭前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庭审驾驭能力、庭审作风等方面进行了评价。
庭审结束后,区法院在三楼会议室召开了座谈会。会上,参加庭审观摩的代表们纷纷就案件审理程序、法官素养、当事人诉讼权利保障等问题提出看法。普遍认为,通过观摩案件审理,亲身感受了法院审判案件的规范性、严谨性、公开性和透明性,对案件庭审活动的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主要程序有了更直观、更全面的了解。此次观摩的案件庭前准备充分,庭审程序规范,合议庭驾驭庭审能力强,是一次成功的庭审。同时希望武都区法院再接再厉,今后多搞庭审观摩活动,不断丰富司法公开手段,提升司法公信力,努力打造人民满意的一流法院。
以往不管刑事案件难易程度如何,法院审理均按同一程序和步骤投入人力和时间,工作效率相对滞后,致使简单案件不能速结、重大复杂案件不能办成精品案件。自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区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启动轻型快审程序,简单案件不到3个小时就能结案,当庭宣判。这既有利于罪犯及时改造,及时回归社会,及时恢复社会秩序,又能进一步提高审判人员的庭审驾驭能力,大大提升法院的司法公信力,为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树立了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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