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陇南法院网,今天是 2025年06月03日 星期二
基层法院: 武都区 | 成县 | 文县 | 宕昌县 | 康县 | 西和县 | 礼县 | 徽县 | 两当县
  • 关注:
中院新闻
当前位置:首页 » 中院新闻

悔婚约结积怨 急立案速调解

来源: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者:吴谦 卢双红 责任编辑:Admin 发布时间:2014/6/6 2:09:05 阅读次数:
字号:A A    颜色:

 

63日,西和法院石峡人民法庭迅速立案,就地开庭,及时调解了一起婚姻财产纠纷案件。

经审理查明,西和县十里乡大庄村村民王某某与同乡张集村村民常某某,经人介绍于2012年农历2月订婚。订婚时,常某某向王某某家送彩礼34000元,买东西及其他财物11000元,共计45000元。2013年双方谈婚论嫁时,女方王某某悔婚约拒嫁。常某某父亲常某怕人财两空,遂多次到王某某家闹事,以自己腿脚不便为由赖在王某某家吃住滋事达半月之久,并要求王某某支付损失费10万元了事。王某某家不堪忍受,全家只能出门躲避。经乡、村两级及派出所多次进行调解未果。63日上午,王某某经法律咨询后,将常某起诉到西和法院,石峡法庭立即受理该案,并于当日下午组织精干法官来到原告家中,邀请大庄村村委会成员对原被告的纠纷进行了当场调解。经办案法官耐心细致的对常某明之以法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分清了责任,化解了心结,通过近三个小时的调解,常某当即承认错误,原告王某某也自愿返还被告常某彩礼及其他财务折价款共计49000元。至此,在法庭工作人员的认真调解下,一桩积怨甚深的案件得到及时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