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天高速”项目开工建设以来,西和县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积极采取有力措施为项目建设保驾护航。6月13日,西和县人民法院长道人民法庭成功速裁调解一起涉及“十天高速”十九标段项目征地补偿纠纷案件。
经审理查明:2008年2月份,原告董某某与被告曾某双方达成了租赁土地协议,董某某租赁曾某1.35亩土地取土烧砖,租金按每亩土地700元计算。2012年3月份,原被告双方的租赁地正好位于“十天高速”十九标段,需征用建设,应补偿征地款50430元。因曾某一直占用该土地,该笔征地补偿款被曾某领取,董某某知情后找曾某索要补偿款,双方就赔偿金额多次协商未果,致使该地征用工作不能完成,影响了工程进度,项目部多次协调,但双方仍达不成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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