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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都区法院强制执行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

来源: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者:王博 责任编辑:Admin 发布时间:2014/7/30 10:16:46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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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4日,武都区法院组织四十余名干警,并联合公安、检察、司法、综合执法、卫生等部门强制执行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

申请人李某在蓝天广场购买的门面房被被执行人张某所占。后李某将张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张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将房屋交还李某,2013年11月,李某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为依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有效实现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维护法律尊严,树立法律权威, 7月24日,区法院组织精干力量,决定对该案件依法进行强制执行,区法院在区政法委的组织下,与公安、检察、司法、综合执法、卫生等部门联合执法,对张某占用的门面房内的物品强制搬出,并将门面房交付申请人李某。

在整个执行过程中,对执行中搬运的物品,登记造册,全程录音录像,做到了组织严密,文明执法,行动果断,整个执行过程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