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等6人在甘肃润雨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工地干活,并垫付部分材料费用,截止2014年5月甘肃润雨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共拖欠6名工人材料费、工资款258853元。张某等6人多次向甘肃润雨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讨要无果后诉至文县法院,要求支付材料费、工资款。法院依法向甘肃润雨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发出支付令,支付令生效后,被执行人拒绝履行法定义务,张某等6人遂申请依法强制执行。
该案为涉民生案件,为了及时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文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高度重视,亲自督办该案,他要求尽快执结,保护好农民工兄弟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法律尊严。接到案件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责令限期履行法律义务,并及时赶赴甘肃岷县被执行人公司所在地。了解到被执行人在岷县当地及周边地区从事开发房地产,有较好的经济来源的情况后,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的法定代理人及该公司经理分别进行执行谈话,告知他们企业要讲诚信,隐瞒或虚假报告财产将承担法律责任,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最终在法官动之于情,晓之于理的说服教育下,被执行人主动与申请人张某等6人协商,经申请人同意,被执行人立即支付10万元,剩余欠款在1个月内全部结清。
该案从立案到全部执结,用了不到60天。6名工人顺利领取全部欠款258853元后,为了感谢法院依法高效执行,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特意制作一面锦旗并专程前往文县法院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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