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5日下午3时许,由刑庭法官董世权主审,人民陪审员魏理全参与陪审的刑事案件——被告人赵某某故意伤害一案在宕昌法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该案由法警石高霖、沈小东、杨兵值庭。庭审按照程序顺利进行,在法庭调查期间,被告人一名亲属包某突然在旁听席上晕倒在地并不停呕吐,情况非常严重。值庭法警立即将情况汇报领导,院长刘鑫、分管院长张颖斌高度重视,立即决定由法警队长指挥采取突发应急措施,安排法警石高霖在被告人其他亲属的陪同下将晕倒的旁听者送往县人民医院抢救治疗。法警沈小东、杨兵继续值庭维持开庭秩序,庭审有序进行。
突发疾病的旁听者包某已是将近80高龄的老人,是理川镇人。将包某送往医院后,法警石高霖帮助其亲属办理住院相关手续,经过抢救治疗后,包某脱离了危险。看到老人病情好转后,石高霖返回法院继续值庭。庭审结束后,法警石高霖、沈小东再次到县医院看望包某,目前老人已无大碍。对此,病人亲属对法院提供的帮助再三表示了谢意,对法院在面对突发事件迅速妥当的处理工作表示认可。
此次事件迅速、成功的处理,避免了不良后果的发生,同时进一步树立了法院良好形象。同时通过此次事件的发生,更加反映出司法警察工作的重要性。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加强训练,不断提高司法警察处理突发应急事件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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