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及时高效地解决人民群众的诉求,化解矛盾纠纷,近日,文县法院完善了信访接待制度,制定印发了《加强信访接待,切实解决人民群众诉求问题的规定》。
新出台的《规定》,总结和固化以往信访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坚持信访工作分管负责,归回管理,领导带班,业务庭室负责人参加的原则。每个工作日分别由各业务庭负责人配合正、副院长接访,立案、纪检、司法警察大队全力配合接访工作。
近年来,文县法院把信访接待工作做为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把信访工作水平做为衡量司法公正的重要标准,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标尺。2011年以来已先后制定出台了《院长接待日制度》和《来信来访制度》,并积极完善硬件配套设施,建成2个法治影视宣教室、报刊栏、电子公告栏、远程接访室、案件查询触摸屏等设备。并设立信访室,由具有资深办案经验的法官接访。工作中,文县法院严格遵循规章制度开展信访接待工作,确保接访群众的各个环节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文县法院以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契机,把加强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做为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和提升司法公信力的主要抓手,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全面加强信访工作。一是接访工作规格高,实现每天院领导挂帅接访,庭长积极配合,提高群众满意度;二是靠实信访责任,要以“案结事了”为核心,坚决不回避问题,全力化解信访案件,切实维护群众合法利益;三是坚持公开挂牌接访,真正实现想让谁接访就有谁接访,进一步拉进法院和人民群众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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