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4日,十八届四中全会确定为首个国家宪法宣传日,也是第14个全国法制宣传日,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了庄严隆重的法官宣誓仪式。市法院院党组书记、院长钱芙贤发表重要讲话。
9:30时,宣誓仪式准时开始,在钱芙贤的领誓下,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全体法官面向国旗,右手握拳高举过肩,齐声复诵:“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我宣誓: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忠实履行法官职责,恪守法官职业道德,遵守法官行为规范,公正司法,廉洁司法,为民司法,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而奋斗!”
宣誓结束后,钱芙贤指出,在宪法颁布32周年暨第一个宪法日宣传活动之际,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全体法官面对国旗举行了陇南法院史上首次宪法宣誓仪式。在这样一个值得每一位法律人纪念的神圣日子里进行宪法宣誓,增强了法官对宪法的敬畏感,明确权力来源于宪法、宪法高于权力、宪法约束权力,要按照宪法法律规定行使权力。钱芙贤强调,通过今天的宣誓,全体法官要对自己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公正廉洁司法、自觉接受监督作出郑重承诺,今后的工作中要时刻铭记自己对宪法、对公众、对这个时代所作的庄严承诺,在民意诉求日益多元的当下,尊重宪法权威,热爱审判事业,常怀司法为民理念,秉持公正司法原则,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为传播法治精神而笃实有为,真正将宪法作为我们行为准则,让法治成为我们共同的信仰,在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中实现自己人生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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