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 0月,“两高一部”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了“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法【2014】263号文件),为了进一步扩大社会影响,巩固专项行动取得的显著成果,营造惩治抗拒执行违法犯罪行为的强大舆论氛围,最高人民法院决定于2015年7月21日至7月27日开展为期一周的宣传活动。我院积极响应上级法院安排,成立了以院长李小平为组长,副院长张天望、张红香、郭玉刚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强势的宣传活动。
7月21日开始,院长李小平亲自带队,在分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张红香的陪同下参加了这次宣传活动。先后在永坪镇、盐官镇、城关镇等乡镇,利用逢集人多的机会,取得当地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与当地司法所、综治办共同掀起了一场轰轰烈烈的宣传活动。
活动期间,宣传了最高人民法院新修订的《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等司法解释。印发传单2000余份,邀请礼县电视台播音员制作宣传音响资料,出动宣传车辆8台(次),出动干警33人(次),并在我院官方微博、微信和县电视台进行宣传。受众之广、规模之大前所未有,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同时,我院在机关大楼大厅摆放宣传材料,发放给前来参加诉讼的人民群众进行宣传,并在所辖的六个基层法庭进行宣传,讲解关于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等违法犯罪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通过这次宣传,有力的推进了执行工作的开展,破解执行难题,为实现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全面依法治国”方略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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