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县位于甘肃东南部,植被茂盛,森林覆盖率高,素有“陇上江南”美誉。近年来,徽县法院按照县委政府要求,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反犯罪活动。
近日,徽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盗伐林木案件。被告姚XX在进行施工活动期间,为了便于自己施工,擅自砍伐了位于徽县伏家镇红旗山集体林地内的树木。共计毁坏柏树、刺槐、油松等树木106棵,造成经济损失46362元,严重毁坏了当地森林资源。经过法庭审理,合议庭判处被告姚XX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庭审期间,合议庭组成人员对被告人和到庭参加旁听的群众进行法制教育和宣传,讲明生态保护的重要性,生态文明建设惠及民生,私自砍伐林木造成的危害性和被告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通过以案释法,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一审判决后,被告人姚XX当庭表示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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