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下午,文县法院召开了执行款与司法救助款集中发放现场会,将执行月活动中部分案件执行款救助款进行集中发放,发放资金35.58万元,其中执行款23.16万元,司法救助12.42万元。
从2015年1月开始,我院建立健全对被执行人财产查询机制,对有能力而拒不执行、规避执行、隐匿、毁损、转移执行财产的被执行人及时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利用法律规定的查询、冻结、提取、划拨等强制手段,同时对下落不明的被执行人,移送公安机关网上布控追逃。10月份,针对执行工作欠账大,结案率高、到位率低,执行难的现实困境,文县法院党组适时开展“集中执行月”活动,加大了执行力度。活动中共执结30余案,执行标的100多万元,到位70多万元,除采取常规强制执行措施外,司法拘留4人。这些措施,极大地震慑了被执行人,使一批老赖认识到错误,主动履行判决义务。同时,多渠道争取资金,对生活困难的申请人,被执行人及无执行能力的涉民生案件,积极进行司法救助。
文县法院分管执行工作副院长马小姝主持执行款救助款发放现场会,向申请人发放执行款。并受文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庚定同志的委托对文县县委、政府、政法委对法院执行工作的大力支持,以及社会各界的积极配合表示衷心的感谢。文县法院结合集中执行月活动召开这次执行款救助款兑现大会,一方面是让法院执行工作公开化、透明化,让社会各界更加了解法院的执行工作,理解和支持法院执行工作;另一方面是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在人民群众监督中严肃执法,查找不足,努力将执行工作做得更好,让人民群众更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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