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宕昌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在审判工作中以刑事诉讼法为依据,秉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的理念,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努力实现司法的公正。对被告人的程序性权利在不违背公平公正优先,兼顾效率原则的条件下予以充分保障。尤其对聋哑人案件和少数民族案件,通过及时聘请翻译,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被告人赵某故意伤害罪一案,因被告人赵某系聋哑人,难以正常沟通,为保障其依法行使辩护权和其他诉讼权利,宕昌县人民法院除依法为被告人指定了辩护人外,又专门聘请武都区聋哑学校教师进行手语翻译,尽可能让被告“听到”法律的声音,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庭审中,手语老师对庭审情况耐心地用手势和肢体语言同步翻译。通过手语老师的翻译,被告人充分表达了自己的意见和要求,确保了庭审的顺利进行,保障了聋哑人的诉讼权利,彰显了司法的人文关怀。
被告人怕某盗窃案,因被告人系藏族,不太懂汉语, 为了保障庭审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刑事审判庭的法官及时联系法官学院甘南分院的教师,出庭为被告人进行藏汉语的同步翻译。庭审中,为了照顾翻译老师与被告人交流,让被告人充分“听懂”法官的每一句问话,保证被告人的诉讼权利,主审法官特意放慢了语速,放缓了庭审节奏,使严肃的庭审增添了不少人情味。庭审接近尾声时,被告人通过翻译“告诉”法官,他自愿认罪,并且非常后悔,愿意接受法律的惩罚。
整个庭审活动规范、有序,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得到了切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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