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30日上午,西和县人民法院在该院视频会议室利用远程网络视频技术,协助最高院依法对犯故意杀人罪的被告人刘某某进行死刑复核。
“我们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庭审判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将你的案件报送我院复核,今天依法对你进行提讯,你是否听清楚了?”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对被告人刘某某发问,声音清晰地从北京传来。因为案发于西和县,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在西和县看守所。本案一审是在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二审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并将案件报送最高人民法院复核。为了能够顺利完成庭审,西和县法院积极协调网络技术人员,安装调试设备,与最高人民法院进行设备测试。在庭审过程中,双方的语音和画面通过远程视频网络清晰顺畅实时传送,书记员同步进行记录。此次“远程提审”共历时2小时。提讯结束后,最高人民法院将讯问记录传真至西和县法院,交被告人签名确认后,再邮寄回最高人民法院。
近年来,西和法院不断加强信息化建设,完善信息网络“天平工程”,网络延伸到人民法庭,在全省率先实现五级联网。已建成高清科技法庭系统、办案系统、远程接访、举报系统等信息化工作系统,实现审判流程计算机管控全覆盖。其中,“远程提讯系统”是通过计算机网络专用系统建立声音、视频图像传输通道,与现场提审程序内容相同,整个讯问过程由远程提讯系统自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利用远程提讯的方式不仅使被告人意见得到了充分表达,而且提高了诉讼效率,节约了司法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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