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早春,寒意未消。3月15日早晨,刚刚上班,康县豆坝镇镇长已早早等候在康县法院立案大厅门口,眉头紧锁,心事重重。手中拿着厚厚一叠材料。还没等立案大厅工作人员坐稳,即将保全申请交至工作人员手中,请求解决镇政府职工餐厅的问题。
经了解,原来豆坝镇政府与餐厅承包人员发生纠纷,餐厅大门被承包人员上锁,职工无处就餐已达一周,严重影响职工正常工作。书记、镇长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多次找承包人员协商,均无果而终。万般无奈下求助法院。故而出现上述一幕。
了解到具体情况后,经审查,豆坝镇政府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为尽快解决豆坝镇政府职工就餐问题,院党组决定,有分管执行工作的李社林副院长带队,立即赶赴豆坝镇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李院长根据实际情况,给被执行人(承包人)析理说法,耐心教导。承包人解开了思想包袱,主动与镇政府达成和解协议,双方皆大欢喜。镇政府也撤回了执行申请,该案圆满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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