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甘高法明传(2018)6号《关于在全省法院开展2018年春节及“两会”期间督察工作的通知》后,市法院党组高度重视,1月17日召开党组会进行专题学习,并做出安排部署:一是尽快将《通知》印发到本院各部门和八县一区各基层法院;二是中院党组成员组织分管部门认真学习并抓好落实;三是纪检监察部门要明确提出要求,并在春节前后对各基层法院的自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月29日到31日,按照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马剑勇同志在党组会上的安排,市纪委派驻市法院纪检组、监察室组成督察组,对西和、礼县、徽县、成县、康县五个基层法院春节和“两会”期间工作情况进行督察。督察组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审务督察工作暂行规定》要求和省纪委党风政风室关于整治“四风”问题的通知精神,通过实地察看、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被督察法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提升司法服务保障质效、从严整治“四风”、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春节及“两会”期间安全保卫六个方面的内容进行了监督检查。市纪委派驻市法院纪检组组长刘建民要求被督察法院院领导要带头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通知》精神,层层传导压力,履职尽责,做好表率。被督察法院院长表示,党组成员要以身作则,严格落实好“两个责任”,全体干警要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严格执行中央关于“两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规定,切实做好自查工作,把好案件质量关、队伍建设关、廉洁自律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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