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为纪念第108个国际“三八”妇女节,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颁布实施二周年之际,文县法院配合文县妇联,与县委政法委、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等单位联合开展了一场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普法宣传活动。
宣传活动以为主题,通过悬挂宣传标语、摆放展板、开展法律法规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广场休闲和过往群众进行了法治专项宣传。当天,法院干警在活动现场共发放《反家庭暴力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等宣传资料400余份,现场接待群众咨询28人/次。此次宣传切实提高了群众依法维权意识,营造了全社会尊重和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浓厚氛围,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文县法院全体女干警在院党组领导和各级妇联的关心支持下,深化司法为民理念,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她们用责任、耐心和爱心,在平凡岗位上奉献青春、播撒阳光,为文县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描绘出一道亮丽的风景线,为全县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在县“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8周年暨表彰大会上,我院党组成员、审管办主任梁春华在妇女儿童权益维护工作中成绩突出、表现优异,荣获文县“三八红旗手”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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