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2018年全省法院“三八”巾帼榜发布,
我院干警王小花上榜!
现年53 岁的王小花是两当县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曾获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2016年陇南市“孝亲敬老好儿女”先进典型人物称号、感动陇南·2012 十大新闻人物、个人三等功等荣誉。
王小花是两当县法院办公室主任,她尽职尽责,任劳任怨,乐于奉献。她时常说,办公室是办文、办会、办事的一个核心机构和服务部门,办公室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全院各项工作。因此,她总是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作为全院唯一的女法警,王小花时常因自己是一名司法警察而感到骄傲。从警十几年来,她忠实践行着法律赋予的庄严使命,认真履行着司法警察的光荣职责,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全院干警和案件当事人的尊重。
作为一个普通的女人,王小花却拥有一个“不普通”的家庭。家中公公年迈多病,长期卧床需要人照顾,她每天起早贪黑,从无怨言,总是将公公的衣食起居照顾得妥妥帖帖,直至离世。作为妻子和母亲,王小花丝毫没有得到老天的眷顾。二十几年来,王小花的儿子和丈夫相继患病,病情严重时生活都不能自理。王小花却从未放弃希望,多年来四处求医,省吃俭用,主动挑起生活的重担。她用一个女人的贤德、聪慧、善良与坚持,为这个饱经风霜的家庭撑起了一片天。王小花的儿子总是偷偷落泪,说妈妈是世界上最辛苦的人。可是,王小花总是安慰一家人,一切都会好的,有我在,不用担心。
在过去的26载政法岁月中,王小花怀着对党的无限忠诚、对事业的无限热爱,以脚踏实地、履职尽责的事迹行动,敬老爱老、朴实无华的燃烛精神,使自己的人生价值在为人民服务中得到升华,在照顾家人中得到沉淀,谱写出了一曲曲动人的华章。
2018年全省法院“三八”巾帼榜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也是改革开放40周年。为活跃法院文化生活,激发全省各级法院女同志的工作热情,弘扬法院系统女同志爱岗敬业、尊老爱幼、默默坚守、无私奉献的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示各级法院女法官、女干警、女职工在自己平凡的岗位上做出的不平凡的成就,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全省女法官、女干警、女职工中,推选出先进集体1个,先进个人7名。在“三八”国际妇女节到来前夕,表彰先进,培树巾帼楷模,用榜样的力量带动全省法院女同胞,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昂扬的精神状态建功新时代。
2018年全省法院“三八”巾帼榜
侠骨柔情担正义 巾帼丹心展风采
——记省高院民事审判第一庭
在美丽的黄河之畔,有这样一支队伍。他们坚持用真心对待工作,用真情温暖民心,用真爱回馈社会,积极投身审判事业的第一线,用热情、执着与勇敢撑起一片司法的天空——这就是省高院民事审判第一庭。
该庭现有22名干警,其中女性11 名,是一支名副其实的巾帼团体。她们拥有认真的工作态度、良好的业务功底、丰富的审判经验、勤勉的敬业精神。多年来在案件数量逐年上升、办案压力日益增大的情况下,勇挑重担,迎难而上,审理了大批在全国、全省颇有影响的案件。2017年,在受理案件同比增长27.9%的严峻形势下,结案304件,同比上升24.6%,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向人民群众交上了一份满意的答卷。
民一庭作为指导全省法院审理妇女、儿童权益案件的职能部门,多年来始终致力于妇女、儿童及其他弱势群体的权益保护。率先成立妇女维权合议庭,并将这一经验推广至全省法院;与省妇联召开全省妇女法制教育陇原行启动仪式,在全省58个贫困县和 17个插花县的6220个双联村开展“送法下乡”活动;被最高法院特邀参加“反家暴联动机制试点工作总结及推进会”并作表态发言后,我省被确定为反家暴联动机制的试点地区后又指导张掖地区建立反家暴联动机制。在《反家暴法》实施之际大力开展反家暴法宣传活动,前往关山乡宣传反家暴法;在民一庭的倡导下,与省、市、区三级政法委、法院、检察院等24家单位和部门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并在多家媒体上进行条文解读,推动形成全省反家暴工作的整体合力。2016 年,向省高院党组提议进行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并获通过,并指导四家试点法院大胆创新、先行先试。与西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签署《家事审判心理学、社会学研究合作协议》,为探索建立人性化、科学化的家事案件审理模式起到有效和助推作用。在总结试点法院工作成果的基础上,2017 年向全省下发《关于在全省法院全面推进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自此,家事审判改革工作在全省全面展开,该项工作成为2017年省高院十大亮点工作之一。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民一庭先后荣获 “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全国维护妇女儿童先进集体、“全省三八红旗集体”、全省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连续多年被评为省高院先进集体、优秀党支部。其中多名女法官先后被记功,评为或授予全国优秀法官、全省优秀法官、全省三八红旗手、优秀工作人员、优秀共产党员、岗位能手等称号。
双语女法官杨华晖:有一种情怀叫执着
现年51岁的藏族女法官杨华晖,甘肃迭部人,大学学历,中共党员,四级高级法官。1983 年参加工作,1988 年调入迭部林区法院工作,历任书记员、审判员、庭长、副院长、院长等职,现任白龙江林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在法院工作的近30年来,先后被省高院、省妇联等单位授予“陇原优秀女法官”、“三八红旗手”、“林区法院系统先进工作者”“、人民满意的好法官”和“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并记个人三等功一次。
迭部林区法院地处甘南藏区,距离迭部县城近 20 公里,山大沟深,自然条件艰苦,经济文化相对落后,医疗、教学基础薄弱,交通生活十分不便。法院体制转制前干警收入低、待遇不高,业余生活单调、枯燥,很难引进和留住人才。就是在这种艰苦的工作环境下,杨华晖带领全院干警多年来一直坚持坚守在林区,“咬住青山不放松”,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公正廉洁司法,一心为民服务,为维护林区藏区社会和谐稳定和生态环境资源安全发挥了积极作用。
作为专门法院,案件多为涉林案件,而被告人和案件当事人大多是当地的少数民族,文化程度较低,大多不懂汉语。杨华晖作为法院唯一的“双语”法官,案件的审理大多落在她的肩上。在审判实践中,许多法律术语在藏语中并没有完整的释义,她就将其准确拆解成简单平实的藏语,传达给藏族群众。在她心里,除了法律这根“准绳”,还结合社情民意,尊重风土民俗,在合法、合情、合理的条件下,努力化解矛盾,实现案结事了,也深得藏族群众的信赖。多年来,她充分发挥精通当地语言的优势,熟练运用双语进行庭审,在近 100 多起案件的审理中担当了翻译角色,得到职工群众的普遍好评,藏族群众对她所办理的案件信得过、判得服。
女法官李兰:用爱心牢记“人民”
1999年,李兰成为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名普通法官,从那一刻起,“让原告放心,让被告心服,让群众满意”一直是她奋斗的目标。多年来,她累计办案 1000 多件,无一例错案、无一例上访、无一例投诉,无论是当事人还是律师都说:“案子到李法官手里,我们放心,心里踏实。”她先后被评为“全省法院办案标兵”、“青年岗位能手”、 “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并记“个人三等功”一次。
2012年,李兰审理了一起电力损害赔偿再审案件,被高压电致残的董某内脏严重受损,生活不能自理,长年卧床。在长期的治疗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因失去信任和耐心陷入僵局。李兰接到案件后,暗下决心,要彻底解决双方之间的矛盾。她多次与伤者父亲进行交流,不厌其烦地倾听着伤者父亲一遍遍的陈述,整理、归类、分析伤者父亲提供的 4000多张各种票据,并从法理的角度对责任划分进行了详细论述,形成了长达36页的判决书。当双方当事人拿到判决时,无不为之动容,受损者释然,赔付者接受,真正诠释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运用这种方法,另一4岁女孩被撞成植物人的一审案件,也得到了平稳处理,情绪激动的双方当事人均服从一审判决,没有提出上诉,赔偿责任方积极履行了赔偿义务。
李兰就是这样把人民放在心上,以崇高的法官品格、高尚的法官良知和高超的办案能力,护航着公平正义。铁肩柔情担道义,法理柔情化纠纷,在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十多年中,她用耐心建立信任,用百姓听得懂的语言审案,让法律贴近民心;用细心释法析理,用百姓信服的方式化解纠纷,用爱心牢记“人民”。
女法官宁兰红:在追求中绽放生命的美丽
1989年,宁兰红调入甘州区人民法院工作,先后从事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刑庭副庭长、刑庭庭长工作。自2006年以来,她本人亲自审结的各类刑事案件296 件879 人,为辖区社会治安工作创下了骄人的业绩。先后被评为“全国优秀法官”、 “全国模范法官”、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全省优秀法官”、“全省十佳法官” 等荣誉称号。
宁兰红办案从不含糊,她说一件刑事案件就是一张破网,不仅要补好网,还要下到水里用网。2010年3月,省高院特别指定甘州区法院审理一起交通肇事案,该案的社会影响巨大,民怨鼎沸。宁兰红勇挑重担,接案后先后5次奔赴嘉峪关市,不畏舟车劳顿,一下火车就联系当事人,认真听取各方观点,苦口婆心进行调解,对于当事人的误解毫无抱怨仍然悉心解释。最终,在各方的配合和努力下,顺利进行了开庭审理,并如期作出了公正判决,受到省高院和当地群众的高度赞扬。
“法官身处化解社会矛盾的第一线”,宁兰红要求全庭端正观念,转移工作重心,一定要下功夫作好调解,有一丝调解希望,就必须调,有一种可能化解纠纷的,就必须坐下来谈。据统计,近4年全庭每年受理的自诉案件及公诉案件中的民事赔偿多达 200 余件,有 90%以上的案件属于调解结案,无一件自诉案件因为诉讼利益分配不当或得不到落实而上访告状。
“作为一名党员、一名法官,我所做的都是应当做的,但党和人民却给了我这么多的荣誉,我要把每一份荣誉、每一份关怀都当作战胜各种困难的无穷动力,让有限的生命在崇高的追求中更加美丽。”宁兰红就是这样在自己的本职岗位上用真诚服务审判,用追求探索高效途径,用方法取得和谐效果,在调解中感受人民情怀。
女法官李岭:用爱撑起一片公正的天
李岭,现任敦煌市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如果不是看到身着法官服的李岭,你定然不会将她与法官这个职业联系起来。漂亮的外貌、时髦的装束、爽朗的笑声,与法庭上正襟危坐的法官似乎没有什么联系。而就是这个女法官,用她对审判事业的爱、对老百姓的爱,化解了一个又一个矛盾纠纷,温暖了一颗又一颗当事人的心,谱写了一曲曲动人的法官之歌。
可谁又能想得到,这个乐观的女法官做过两次大手术,现在仍在兰州进行着每月一次的后续治疗。每次拖着虚弱的身体从兰州治疗回来,她总是很快地投入到工作中,从未叫过苦叫过累。2010 年至 2011 年,她办结民商事审判案件199件,调撤率高达90%以上,名列全院第一。连续两年被授予“调解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多次被评为办案能手、执法先进个人、全省三八红旗手等。这一切,皆源自浓浓的爱,她爱法院这个岗位,爱法官这份事业。
崇高的事业,始于平凡的努力、始于日复一日平凡甚至琐碎工作的毫不懈怠,始于一个个案件的审理,为了点滴的公正而奔波操劳。在案件处理过程中,李岭努力用真情、耐心去化解矛盾纠纷。面对当事人的倾诉,她总是耐心去听,然后用她真挚的语言、温馨的方式,抚慰每个在矛盾冲突中受伤害的心灵。2010年春耕时,何某无偿为夏某帮忙干农活,期间因何某操作原因发生事故,造成腿部截肢,夏某支付了2万余元费用,后双方因赔偿问题闹到法院。李岭在充分了解案情后,耐心地给当事双方讲明法律规定,最终在法官的努力下达成了赔偿协议。
对于李岭来说,病痛不算什么,辛苦不算什么,能看到当事人满意的笑容、能听到老百姓信任的声音,这就是最大的欣慰。因为爱,她奉献着真心、耐心、诚心、爱心,感动着每一位当事人,为老百姓撑起一片公正的天,为辖区扬起一方和谐的风。
女法官苏军霞:秉公执法情系百姓
1995年,24岁的苏军霞考进了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在执行庭、民一庭、司法行政装备处、刑一庭工作。20多年来,苏军霞不管干什么,都怀着对党的审判事业的无限忠诚,以女性的坚韧执着、踏实勤奋的工作,取得了骄人的业绩,成为一名领导肯定、同事尊重、当事人认可的优秀人民法官。她多次被评为全省优秀法官、先进工作者、办案能手、“三八红旗手”、劳动模范等。
苏军霞凭着对法官职业的忠诚热爱,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秉公执法,忘我工作,累计办理了280多件刑事案件,主持庭审 420 余次,近年来更是承办了大部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刑事案件审限短,任务重,责任大,她抓紧一切可利用的时间,投入到工作中,上班时间开庭调查,利用休息时间写法律文书、阅卷。为力求把每件案件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她认真学习刑法知识,吃透法律精神,认真细致查阅卷宗,准确掌握案情,严把案件证据关、事实关,她所承办的案件无一件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被发回或改判。
长期从事刑事审判工作,苏军霞始终牢固树立“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她深刻地体会到:人民法院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只有做到公正、廉洁、为民司法,才能彰显司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她从事刑事审判十年,从未因廉洁司法方面存在问题被当事人投诉或举报。多年来,她遇到过来自方方面面的人情干扰,每当此时此刻,她都会顶住压力,不动心,不让步,坦然地抵御说情者,守住底线。
苏军霞就是这样,始终坚持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以崇高的境界、朴实的作风、正义的良知,在平凡的岗位上辛勤耕耘、默默奉献。
女法警王小花:孝亲敬老的好女儿
现年53 岁的王小花现任两当县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法警队法警。曾获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2016年陇南市“孝亲敬老好儿女”先进典型人物称号、感动陇南·2012 十大新闻人物、个人三等功等荣誉。
王小花是两当县法院办公室主任,她尽职尽责,任劳任怨,乐于奉献。她时常说,办公室是办文、办会、办事的一个核心机构和服务部门,办公室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全院各项工作。因此,她总是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作为全院唯一的女法警,王小花时常因自己是一名司法警察而感到骄傲。从警十几年来,她忠实践行着法律赋予的庄严使命,认真履行着司法警察的光荣职责,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全院干警和案件当事人的尊重。
作为一个普通的女人,王小花却拥有一个“不普通”的家庭。家中公公年迈多病,长期卧床需要人照顾,她每天起早贪黑,从无怨言,总是将公公的衣食起居照顾得妥妥帖帖,直至离世。作为妻子和母亲,王小花丝毫没有得到老天的眷顾。二十几年来,王小花的儿子和丈夫相继患病,病情严重时生活都不能自理。王小花却从未放弃希望,多年来四处求医,省吃俭用,主动挑起生活的重担。她用一个女人的贤德、聪慧、善良与坚持,为这个饱经风霜的家庭撑起了一片天。王小花的儿子总是偷偷落泪,说妈妈是世界上最辛苦的人。可是,王小花总是安慰一家人,一切都会好的,有我在,不用担心。
在过去的26载政法岁月中,王小花怀着对党的无限忠诚、对事业的无限热爱,以脚踏实地、履职尽责的事迹行动,敬老爱老、朴实无华的燃烛精神,使自己的人生价值在为人民服务中得到升华,在照顾家人中得到沉淀,谱写出了一曲曲动人的华章。
女法官张玲玲:守护公正的坚强卫士
1992年,大学毕业的张玲玲选择了这国徽下的天平,选择了这任重道远的审判事业,选择了这个神圣而寂寞的职业。在她25年的法官生涯中,无论是面对金钱的诱惑还是人情的考验,为了那神圣的国徽,她始终都使生命的坐标指向正义的轨道,指向心中的天平。先后被评为“先进工作者”、 “优秀公务员”、“办案能手”等,并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 3 次,担任审判长带领的合议庭荣立集体三等功1次。
从事刑事审判工作25年来,业务精湛的张玲玲,承办了许多大要案,并以高质量、高标准、高效率完成好审判任务,是守护人民公正的坚强卫士。2001 年,张玲玲审理的被告人张某非法持有毒品一案,通过庭前仔细阅卷发现三大疑点,可能影响该案的定罪,建议检察机关补充侦查。毒品经复检后为假毒品,公诉机关以该案主要证据发生变化为由撤回起诉,防止了一起错案发生,她本人因此被兰州中院记三等功一次。2014年审理的原酒泉市委副书记杨林特大受贿案,张玲玲在春节前接手了该案,由于春节后就要庭审,时间紧迫,为了更好地吃透案情,春节期间未曾休息,翻阅了近 100 册的案卷,制作了近 200 页的阅卷笔录,保证了春节之后的庭审质量。
一个合格的法官,不仅仅是多办案、办好案,最关键的一条是能顶住钱的诱惑、权的压力。多年来,张玲玲坚决维护法律的公正,维护法律的尊严,在审判工作中能坚持做到廉洁自律,严格按照法官职业道德准则办案、做人,杜绝一些不良现象发生。在张玲玲看来,做一名好法官需要具备理性、逻辑性、正义感、同情心。随着工作年限的增加,她对法官职业越来越敬畏,也越来越热爱。25年来,张玲玲用她的坚守默默诠释着人民好法官这一神圣的职业。(组稿:记者 李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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