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县法院抛沙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这也是成县人民法院一直以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坚持“调判结合、调解优先”原则,妥善审理各类案件的一个缩影。
原告祁某某和被告郭某某于2012年11月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女,后因生活琐事,二人时常发生争吵。2015年原告祁某某诉至成县法院后,一审以夫妻双方感情并未破裂驳回了原告的诉请。判决后,双方一直没有联系,感情进一步恶化,原告遂于2018年3月再次诉至成县法院,要求与被告离婚。
案件受理后转至抛沙法庭办理,由于双方当事人及家属的对立情绪异常强烈,双方虽都同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及共同债务等问题僵持不下,若单纯判决的话,不能妥善化解双方矛盾。主审法官详细阅看卷宗后,充分掌握双方当事人心理状态,积极引导原被告换位思考,从情、理、法角度入手,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经过承办法官耐心调解,双方自愿离婚,对子女抚养、债务问题达成调解协议。
该案顺利执结后,案件当事人郭某某为了表示对法官公正审理的感谢,特送来一面印有“公正廉洁、秉公办案”的锦旗。至此,双方矛盾圆满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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