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日会战”已进入白热化阶段,重拳执行成效显著。经过前期不懈地宣传,宣传通告已覆盖全城,黑名单威慑力已深入人心。5月8日早上9时,武都区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接到电话,称其是赵某与蒙某、李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被申请执行人蒙某,因其看到武都区法院发布的2018年首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考虑到被拉入黑名单后带来的不利影响,遂决定到武都区法院主动履行部分义务。经执行法官联系申请执行人后,蒙某向法院缴纳执行款3万元,剩余未履行部分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
中午12时,阴雨绵绵,武都区法院执行干警在群众的协助下,将董某拘传到武都区人民法院。执行申请人石某与被申请执行人董某、张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武都区人民法院判决由董某支付执行申请人石某借款本金824500元,并按年利率24%支付自2016年6月3日起至实际偿还之日的利息。被告张某对本息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判决生效以后,在执行过程中,董某多次承诺还款,但承诺期限届满后以各种理由、借口推诿、抵赖执行,导致案件长期得不到执行。在执行干警向他表明武都区法院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和决心以及执行力度后,董某深刻认识到其行为的错误以及拒绝履行判决会受到的法律制裁,遂联系家人当即缴纳执行款20万元,剩余款项承诺于2018年7月20内还清。
这只是武都区法院办案的一个缩影,截至目前,执行干警借助执行舆论宣传的大氛围,引导被执行人积极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为进一步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陇南法院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您是第 位访客
地址:陇南市武都区东江新区阶州大道 邮编:746000 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0939-8386540
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陇ICP备10200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