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凌晨一点钟,武都区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接到兰州市皋兰路派出所电话,一直在外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李某被控制,执行局长当即在武都区法院百日会战团队的微信工作群里发送此消息,虽然是凌晨,执行干警纷纷主动请缨,分管院长与执行局长连夜安排干警赶赴兰州。八时,执行干警到达兰州,面对行动如此迅速的武都区法院执行干警,李某也感到惊愕,迫于法律的强大威慑,李某立即转变态度,主动联系亲戚朋友当场履行了义务。
同日上午,武都区人民法院执行执行指挥中心接到线索,一直以外出为由躲避执行的石某最近在家,执行局长胡永平立即部署安排执行干警火速赶往玉皇被执行人石某的家中,将石某拘传到了法院。申请人董某与被执行人石某因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武都区人民法院判决由申请被执行人石某一次性支付董某货款35062元。判决生效后,执行干警多次联系石某,希望其能主动履行债务,但被执行人石某拒不履行。执行法院对被执行人石某释法明理后,要求其尽快给付案款,但石某态度坚决的告诉执行法官“我今天一分钱都拿不出来”。因其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武都区法院决定对其拘留15日,在面对即将被拘留的严重后果,石某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随即主动联系家人将35062元执行款交付到了法院,鉴于石某已经履行了义务,法院遂依法撤销了对其拘留15日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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