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被执行人李某某因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被两当法院依法拘留十五日。
李某某于2012年12月21日在甘肃农商行两当支行贷款90万元,逾期未还。2017年7月28日,两当法院依法判决后,被执行人李某某长期在外与执行人员玩“躲猫猫’,致使案件无法执行。5月14日,两当法院依法决定对其司法拘留十五日,并押回两当拘留所执行。
5月17日,被执行人曹某因长期未能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被两当法院依法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收所关押。
为切实解决执行难,营造诚信向善的良好社会风尚,两当法院执行局在院领导的鼎力支持下,近年来敢于动真碰硬,坚决向执行顽疾开刀。“种德者必养其心,守法者必利其身”,两当法院再次郑重告诫负有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只有及时主动履行法律义务才会在社会中有立足之地,才能赢得他人尊重;若仍一意孤行,必将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两当法院有决心、有信心、有能力打赢这场基本解决执行难“莫斯科保卫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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