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即日起,全面深入推进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百日会战行动,现敦促规避和抗拒执行人员依法主动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确定的义务……”近日,宕昌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联合发布《关于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的通告》,向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老赖发出最后“通牒”,以高压态势营造执行氛围,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及时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5月17日,“失踪”18年的“老赖” 张某某委托亲戚主动来法院还清了执行款项。
2000年3月15日,宕昌法院作出(2000)宕(南河)民初字第1号民事判决书,判定被执行人张某某赔偿申请执行人张某各项费用共计人民币4994.66元,因被执行人不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人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法律的威慑下,被执行人张某某交纳案款3000元后,当即杳无音讯,该案不得不中止执行。
自“百日会战”开展以来,宕昌法院通过排查清积,重启对该案的执行,执行干警曾多次前往张某某家中,却一直找不到人。近日,被执行人张某某在街上看到宕昌县法检公联合通告,又从宕昌法院微信公众号上了解到法院近两年来的执行攻坚的决心后,在家人的劝说下,委托亲属主动到法院交清了剩余案款,主动履行了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
该案的执行,是宕昌法院百日会战的一个缩影,更是全体执行干警为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效的见证。无论案件跨度多长,无论“骨头”多么难啃,我们坚信一定能够打赢解决执行难这场莫斯科保卫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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