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2日,康县人民法院干警冒着大雨远赴山西运城,将被执行人柏某一举抓获。
在康县人民法院受理的申请人石某与被执行人柏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由于被执行人柏某未能及时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文书,并多次推诿、拒绝执行,导致案件无法顺利执行。
康县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于7月2日接到知情人提供的线索,称被执行人柏某现在活动于山西省运城市。办公室紧急调配人员和车辆,由案件承办人夏远军法官带队出警,通过一路辛苦的长途奔波,于7月3日到达了山西省运城市。
通过与当地法院的配合,执行干警迅速将被执行人柏某控制。在短暂的休整后,执行干警又连夜从运城赶回康县,执行干警返回执行局办公室已是年7月4日凌晨3点,连续忙碌了2天的执行干警们早已经疲惫不堪,但他们依然坚守在工作岗位,一直看守被执行人到天亮。
2018年7月4日上午9时,因被执行人柏某多次推诿、拒绝法院生效裁判文书,其行为已构成“拒不履行人民法院依法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规定。康县法院决定对被执行人柏某拘留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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