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上午,徽县人民法院在泥阳镇举行了一场别开生面的公开宣判活动,70余名群众及其推选的诉讼代表参加,接受了法律宣传教育,诉讼代表说:“首先对法院依法保护群众利益表示感谢,经过法院工作人员辛勤努力,查明了案件事实,分清了责任,给广大群众吃了一颗定心丸。我们今后一定要信法学法守法用法,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徽县法院受理泥阳镇110户群众诉康县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确认合同有效纠纷案件后,发现由于当事人人数众多,群众证据意识不强,提交到法院的证据参差不齐,加之开发企业已经离开泥阳镇,负责人无法联系,引起群众对企业的不信任和情绪的恐慌,上访风险极高。法院首先与泥阳镇政府进行沟通,准确研判案件可能出现的风险,积极引导群众依法维护权利。通过法律引导,群众推选出诉讼代表,并委托律师作为代理人出庭参加诉讼,保证了案件审理程序的顺利进行。合议庭又多次前往被告住所地和相关部门调查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扎实。庭审后,合议庭详细研判,充分考虑群众的合理诉求,结合案件实际情况作出判决。
在审判长宣读了判决结果后,又从案件的审判程序、事实认定、法理分析、预期后果等方面进行了充分释明,通过用通俗易懂的群众语言对抽象枯燥的法律条文进行解释,涉案群众情绪稳定,社会效果良好。
今年是“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走出机关,接近群众,倾听民意,集中民智,保护民利,是人民法院转作风促发展的具体司法实践。和人民群众交心,才会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才能把复杂的社会矛盾化解在基层。把群众的事情做实办好,是对法院工作作风的检验,我们要坚决克服图省事、怕麻烦、一判了之的简单工作方法,把道理给群众讲清楚,从源头上努力化解信访风险,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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