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委、市政府授予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年度全市脱贫攻坚帮扶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2017年,市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不放松,选派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善于做群众工作,作风扎实的优秀年轻干部到贫困村任村党支部第一书记兼驻村帮扶工作队队长。助推产业发展,为所联系的帮扶村购买花芸豆种子6000斤。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帮助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指导开展农村“三变”改革,协助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6个。市法院协调联系6家帮扶企业实地查看长河村情况,为长河村捐赠10万元用于危房改造。帮扶企业对长河村气候地理条件、产业情况、交通等进行全面了解,将持续关注长河发展,结合实际对长河村进行长期投资以及产业支持。在7·10暴雨灾害期间,市法院第一时间组织帮扶责任人赴西山村闫坪社对受地质灾害滑坡的20户90人进行看望、慰问,购买雨衣、水鞋、铁锹、安全帽等物资,驻村帮扶工作队共转移群众17户44人,清理房屋进水3户,清理塌方路面30多处。
在今后的工作中,市法院将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加大精准帮扶力度,助力帮扶村早日脱贫。
陇南法院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您是第 位访客
地址:陇南市武都区东江新区阶州大道 邮编:746000 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0939-8386540
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陇ICP备10200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