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人民法院绩效考核机制不断完善,能够客观反映审判质效的一些指标越来越多的被各级法院引起重视。
今年以来,礼县法院党组周密部署、扎实安排,以庭审及裁判文书评查“两评查”活动为契机,找差距、补短板,不断强化庭审功能,通过庭审评查,练真功、求实效,增强干警司法能力和水平。为使庭审评查有力、有序、有效开展,礼县人民法院按照上级法院要求,紧密结合审判实际,创新评查方式,制定评分标准,将庭前准备、庭审能力、合议庭评议功能等3项内容细化为22项具体评分标准,对法官庭审驾驭过程进行全面细致的评查。
同时,将庭审观摩和庭审评查结合起来,着力提高庭审效率,促进当庭裁判率等指标进一步提高。在开庭审理被告人苏某贪污一案中,礼县人民法院邀请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梁勇军带领的市法院评查组及驻礼省、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四大班子有关领导,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教育局有关领导,县法院“两评查”评委参加了被告人苏某贪污一案的庭审观摩及评查活动。该案经过开庭审理,并经合议庭评议,进行了当庭宣判,以贪污罪判处被告人苏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没收全部非法所得。整个庭审过程,有关新闻媒体对庭审情况进行了全程报导,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通过观摩该案的审理,受邀代表一致认为,本次庭审活动有以下四个特点:一是庭审程序规范,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要求进行。二是驾驭庭审能力较强,审判长组织指挥得当,庭审节奏紧凑,指导控辩双方举证、质证有力,案件争议焦点归纳准确。三是法庭程序井然有序,值勤法警行为规范、文明,法庭设置庄严、规范。四是庭审效率高,当庭宣判彰显了司法威严,实现了公正与效率的统一。
庭审结束后,庭审评查评委及时召开点评会。梁勇军同志对这次庭审给予较高评价,指出礼县人民法院的庭审观摩活动开展的有声有色,很有新意,值得全市法院借鉴学习,特别是案件当庭宣判开创了“两评查”活动开展以来全市九县(区)法院先例,法警押解、值庭也很规范,值得兄弟法院学习。县四大班子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也对法官庭审表现进行一一点评,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指出不足。礼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小平在讲话中指出,非常感谢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各位领导对我院本次庭审观摩活动的肯定和褒奖,你们的意见建议将是我院继续开展“两评查”活动的动力,并将大力促进全院各项工作再上台阶。对这次庭审活动中的不足之处,我们将认真加以研究并制定出相应措施,进一步改进提高庭审规范化水平,提高法官审判业务能力,提升司法公信力,真正使庭审活动成为展示人民法院司法公正的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