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全方位规范执行工作管理和执行行为,推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执行难问题。11月12日至22日,甘肃省高院派出督察组对我市中级法院、武都区法院、文县法院、康县法院、徽县法院的信访案件、执行管理、案卷质量等全面进行检查督办。
督查组严格按照《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办法》、“规范执行年”实施方案的要求逐项进行检查,对最高人民法院、省高级人民法院挂网的信访案件逐案听取汇报,提出化解信访案件的方案,对每一件已结执行案件和超过六个月执行期限的案件认真进行查询,并对存在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和限期督办;对基层法院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复杂疑难问题和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存在的技术问题逐项给予解答。检查中,督查组毫不留情的指出了被检查法院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共发限期整改通知书三份,限期督办令三份,并提出了解决问题切实可行的方法和策略,指导武都区法院将两件超过六个月执行期限的案件在一天之内执结。与此同时,对执行公开、执行管理、案卷质量好的康县法院给予了高度评价。
在此次督查过程中,督查组成员轻车简从、指导规范、督办认真、态度诚恳、工作细致踏实,充分展示了省高院执行干警优良的业务素质和工作作风,对被检查法院触动很深,也赢得了基层一线干警的信任和尊重。
通过此次检查,加强了上下级法院执行局之间的指导关系,加深了上下级执行干警的感情,畅通了上下级执行干警的沟通渠道,实实在在的解决了困扰基层的重点、难点问题,有力的推动我市法院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真正做到了情况在一线了解、督办在一线开展、问题在一线解决、感情在一线融合、形象在一线树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