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全市法院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在康县召开。康县县委副书记邱晓旭,市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王晓滨、康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宁杰出席会议。市法院监察室全体干警、八县一区基层法院纪检组长和监察室主任参加会议。会议由市法院监察室主任卢永红主持。
邱晓旭副书记代表康县四大班子,对会议的召开致欢迎词,对康县法院的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对康县的新农村建设和未来的发展规划进行简要说明。西和、成县、宕昌、康县四个基层法院的纪检组长分别作了交流发言。市法院监察室副主任李文斌对全市法院纪检监察具体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市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王晓滨简单回顾了全市法院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情况,他指出:2015年,在市委和省高院的正确领导下,市、县法院党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同频共振,上下联动,全市法院干警积极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取得了四点明显成效:一、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在抓早抓小上下功夫。二、强化担当,推动“两个责任”全面落实。三、加大纪律审查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行为。四、不断规范纪检监察工作,完善制度。
王晓滨对今后全市法院系统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几点意见:一、加强纪律建设,坚决捍卫党规党纪权威;二、落实“两个责任”,提高履职能力;三、完善监督方式,强化司法巡查和审务督察工作;四、深化作风建设,推进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五、严肃执纪问责,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六、强化司法廉洁教育,构筑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七、抓好队伍建设,夯实纪检监察工作基础。
王晓滨强调,监督执纪问责是纪检监察职责的准确定位,是党章规定纪委“三大任务”的实现路径,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监督执纪问责是做好纪律检查工作的“纲”,纲举则目张。全市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必须把这个“纲”举起来,聚焦中心任务,创新工作方式、改进工作作风,全面履行职责。
康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宁杰站在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角度强调了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他表示,这次会议在康县召开,既是对康县法院纪检监察工作的肯定也是对康县法院纪检监察工作的一种激励和鞭策。
市法院监察室主任卢永红对全市法院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进行了简要概括,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提醒强调,并对贯彻落实好这次全市法院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提出了三点要求;一、要深刻领会,狠抓落实。二、要结合实际,完善举措。三要明确责任,创新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