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伤害遇洪灾雪上加霜 止纷争促和谐为民排忧——文县法院开通诉讼“绿色通道”为“8.7暴洪”受灾群众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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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伤害遇洪灾雪上加霜 止纷争促和谐为民排忧——文县法院开通诉讼“绿色通道”为“8.7暴洪”受灾群众维护权益


来源:文县法院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17/9/7 3:07:18 阅读次数:2039

 

文县“8.7” 特大暴洪泥石流灾害发生后,针对灾后群众的迫切需要,文县人民法院立即在天池镇政府院内、梨坪镇金坪、玉坪村物资接收站设立法律咨询点,为受灾群众提供财物损失理赔、相邻权纠纷、侵权责任纠纷等法律咨询,并成功调解了一起“8.7暴洪”重灾区受灾群众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

原告沙某与被告张某系朋友关系。2016年5月17日凌晨,二人发生矛盾,继而发生肢体冲突,导致原告受伤。原告报案后,经文县公安局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由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人民币5000元,限期两个月付清,被告向原告出具了一张5000元的欠条。两个月后,被告以各种理由一直不肯支付赔偿款,在原告的多次催促下,2016年9月12日,被告重新向原告出具了一张6000元的欠条。此后,原告又多次催要未果,无奈之下原告于2017年8月4日向文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月7日,办案法官蔡汐雨打电话给原告要求其提供证据材料,但电话一直没有打通,正当她疑惑着原告为什么不接电话的时候,新闻上报道出文县8.7暴洪灾害的消息。8月6日晚22点至8月7日早晨7时,文县天池镇、梨坪镇、舍书乡出现强降雨天气,引发局部暴洪泥石流灾害,造成重大灾难。原告沙某是文县天池镇白马村沙家寺社村民,白马村正是这次暴洪中受灾最严重的村。赔偿款迟迟没有要到,原告沙某所在的白马村沙家寺社又受灾严重,这对于沙某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而恰巧,沙某受伤时的医药费、住院费票据在这次灾害中全部遗失。

案件承办法官蔡汐雨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和迫切性,立即申请开通诉讼“绿色通道,简化受理程序,并及时联系原告及被告,争取对案件尽快进行审理。本来是多次索要赔偿无果的情况下,沙某才将张某告上了法庭,屋漏偏逢连夜雨,现在家里受灾,案件的主要证据也全部丢失,沙某非常激动,对办案法官抵触情绪很大。被告张某了解到沙某把证据丢失的情况后,态度也非常强硬,对原告当时的花费拒不认可。这个案子虽然案情简单但是矛盾尖锐,如果处理不好,可能将会影响灾后重建工作,法院形象在灾区群众的心中也会大打折扣。于是办案法官蔡汐雨加大调解力度,通过多种渠道给被告做工作,在蔡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当事人的紧张对抗情绪得到缓和,调解基础逐渐建立。经几天反复沟通协调,被告张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行为,并愿意承担应负的责任,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一次性支付原告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人民币5000元,被告不再承担其他责任。

2017年8月24日,被告将赔偿款送至法院,文县法院即执即兑,在收到赔偿款的第一时间,党组成员、审管办主任梁春华与办案法官蔡汐雨驱车几十公里将赔偿款送至正在重建家园的原告手中。原告拿着钱不好意思的说:“对不起,我误会你们了,你们是人民的好法官!”

文县人民法院用实际行动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宗旨,在灾难发生后,积极强化司法服务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为群众送去灵活便捷的司法服务,解答各类法律咨询30多人次,切实满足灾区群众对司法服务的需求,将司法服务的关怀与温暖传递给灾区的群众,为恢复重建营造了和谐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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