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县法院:解决送达难,我们永远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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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县法院:解决送达难,我们永远在路上!


来源:康县法院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18/8/17 3:49:11 阅读次数:4624

 

送达作为诉讼必经程序,贯穿于立案、应诉、答辩、庭审、宣判、上诉及执行等各个环节,是诉讼各环节之间的桥梁,是法院与当事人之间的纽带,也是承接实体与程序的桥梁,更是完成民事诉讼程序,实现当事人实体权利的必要要件。

“送达难”作为民事案件审理中的突出问题,在实际办案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情形:受送达人地址不明确,无法以传统方式送达;受送达人情绪激动,拒不配合工作;电话沟通联系,但当事人一拖再拖,不办理相关手续;法治意识淡薄,存在侥幸心理,企图通过躲避送达来拖延或规避承担法律责任等。

目前采用的送达方式有以下几种: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公告送达、转交送达、委托送达、电子送达。电子送达方式与前面六种送达方式相比,具备及时性、便捷性、高效性等不可比拟的优势。

法院民二庭将传统的送达方式与电子送达方式相结合,利用现在常用的微信通讯方式、短信等,及时与当事人沟通,既方便当事人接受,也便利办案团队送达。但同时困惑也有,民二庭员额法官与法官助理、书记员在通过电子送达中的短信、微信送达时,由于是在利用自己的私人电话送达,存在有些当事人不相信,电话可沟通但不回复短信、微信,当事人接受短信送达但不接受微信送达,彩信送达成本高等问题。

但不管怎样,我们永远在探索解决送达难,维护当事人利益的路上大步向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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