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和省、市、县委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推进我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按照有恶必除、除恶务尽的工作要求,结合法院工作职能,面向社会广泛征集涉黑涉恶线索,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重点举报起诉到法院的被告人以下九种黑恶势力性质行为
(一)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二)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三)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四)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五)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六)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七)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八)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九)法院系统内公职、聘用人员充当“保护伞”的行为;
二、发现黑恶犯罪线索举报方式
1、举报电话
县扫黑办:0939-6127755
县法院:0939-6123209
2、举报电子邮箱:105391076@qq.com
3、举报信件:宕昌县人民法院刑庭办公室
地址:宕昌县城关镇岷江大道183号
邮编:748500
4、直接到县扫黑办或县法院刑庭办公室举报。
自通告之日起,欢迎广大市民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线索,我院将严格保密;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者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移送公安、纪检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宕昌县人民法院
2019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