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成县人民法院依法对王某某等10名被告人涉恶势力案件一审公开宣判,并认定5名被告人为恶势力犯罪成员。
经审理查明,自2017年以来,被告人王某某、镡某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在成县城区及周边乡镇多次实施寻衅滋事、故意伤害、非法拘禁违法犯罪活动,扰乱经济、社会及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形成恶势力违法犯罪组织。根据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成县法院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结合公诉机关的公诉意见和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对王某某等10名被告人分别判处4年到4年2个月有期徒刑。
(来源:甘肃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