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和《甘肃省财政厅关于2018年省级部门预算的批复》(甘财预〔2018〕9号)相关要求,现将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我院是人民法院体系的一个层级,其上级单位是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辖区内有八县一区法院, 主要负责审理法律、法令规定由它管辖的第一审案件、基层人民法院移送审判的第一审案件、对基层人民法院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案件和抗诉案件、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二、部门机构设置
我院共设21个部门: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庭、少年法庭、监察室、政治部、机关党委、赔偿办、办公室、司法行政装备处、立案庭、技术处、信访室、审监庭、研究室、审管办、法警队。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陇南市中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8年陇南市中院部门收支总预算1596.49万元,收入比2017年预算1187.13万元增加409.31万元,增长3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法官工资制度改革绩效考核奖纳入省级部门预算以及政策性增资和以“收支两条线”上缴并拨付的办案补助经费增加。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345.8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5.0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5.55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283.1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6.2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0.7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6.39万元
二、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情况
陇南市中院2018年收入总预算1596.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96.49万元,占100%,比2017年预算1187.13万元增加409.36万元,增长3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法官工资制度改革绩效考核奖纳入省级部门预算以及政策性增资和以“收支两条线”上缴并拨付的办案补助经费增加。
三、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情况
陇南市中院2018年支出总预算1596.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96.49万元,占100%,较上年基本支出1010.17万元减少586.32万元,减少58%。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83.11万元,较上年增加379.1万元,增长4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6.21万元,较上年减少64.19万元,下降3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0.78万元,较上年增加80.78万元,增长100%,住房保障支出86.39万元,较上年减少7.67万元,增长10%。项目支出0万元,较上年减少176.96万元,减少100%。
四、2018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陇南市中院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596.49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83.1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6.2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0.7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6.39万元。
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陇南市中院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96.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83.11万元,占总额的81%,较上年预算增加379.1万元,增加41%。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1596.49万元,占总额的100%,较上年预算增加409.36万元,增长3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法官工资制度改革绩效考核奖纳入省级部门预算以及政策性增资和以“收支两条线”上缴并拨付的办案补助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陇南市中院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96.49万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增加409.36万元,增长34%。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83.11万元,较上年增加379.1万元,增长4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法官工资制度改革绩效考核奖纳入省级部门预算以及政策性增资和以“收支两条线”上缴并拨付的办案补助经费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8年预算数为146.21万元。较上年减少64.19万元,下降30%。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退出财政统发,由社保发放。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80.78万元,,较上年增加80.78万元,增长100%,增长的原因为2017年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无预算数。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86.39万元,较上年减少7.67万元,增长10%。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导致公积金缴存基数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陇南市中院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56.4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 1345.8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离休费、退休费、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支出;
日常公用经费175.5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5.06万元,包括:对个人家庭的补助、奖励金。
六、2018年“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
陇南市中院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7.49万元,较2017年预算数减少13.54万元,减少43%。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8年预算数0万元, 2017年预算数0元。
2.公务接待费用。2018年预算数4.39万元,较2017年预算数增加1.36 万元,增长44%。主要原因是职能部门及人员增加,同时需进一步进行司法体制改革,加强与上、下级法院机关、兄弟省市协调工作。全年预计接待上级法院、兄弟省市区和市州、县区法院等工作共75批次,530人。
3.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预算数0万元,较2017年增加0万元。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数13.1万元,较2017年减少14.9万元。
(二)会议费
陇南市中院2018年会议费预算数0万元,较2017年减少1.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压缩会议支出。
(三)培训费
陇南市中院2018年培训费预算数4.18万元,较2017年减少1.45万元,减少25%。主要原因是2018年业务培训减少。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陇南市中院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59.02万元,较2017年减少17.94万元,减少10%。主要原因是机关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等运行费用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陇南市中院共有车辆8辆(公车改革封存9辆)。全部为执法执勤用车。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法院审判工作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用于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4.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5.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不包括司机工资)。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
7.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9.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
二〇一八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