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预算法》、《地方预决公开操作规定》、省财政厅《关于编制省级部门2020-2022年财政规划和2020年部门预算的通知》(甘财预〔2019〕65号)精神,我院按照保障审判办案、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促进司法审判事业协调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原则,现将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度部门预算相关情况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是人民法院体系的一个层级,其上级单位是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辖区内有八县一区法院, 主要负责审理法律、法令规定由它管辖的第一审案件、基层人民法院移送审判的第一审案件、对基层人民法院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案件和抗诉案件、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现有部门21个,分别为: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庭、少年法庭、监察室、政治部、机关党委、赔偿办、办公室、司法行政装备处、立案庭、技术处、信访室、审监庭、研究室、审管办、法警队。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无
(三)直属事业单位
无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0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0年收入预算2790.90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662.85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77.57万元,增长3.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我单位有新进人员,故人员经费增加。当年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662.8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0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0年支出预算2790.90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预算2662.85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77.57万元,增长3.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我单位有新进人员,故人员经费增加。当年财政拨款主要是:
1.公共安全支出2352.32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2.58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83.09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84.86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62.85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0年基本支出1941.85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25.57万元,增长1.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我单位有新进人员,故人员经费增加。
(二)项目支出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721.00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52.00万元,增长7.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0年度除往年延续性项目外,我单位新进了人员,各项经费均有所上升。
保障运转经费1个,主要是业务费;
其他项目1个,主要是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8,9)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2.公务接待费4.4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0.63万元,减少12.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响应省财政厅、省高法“过紧日子”的号召,缩减“三公经费”,减少不必要的接待,预计2020年接待人数、次数将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5.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5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5.40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50万元,增长76.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案件数量逐年增加,需购置越野车2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2019年预算持平。
4.培训费4.19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0.6万元,减少12.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响应省财政厅、省高法“过紧日子”的号召,缩减“三公经费”,减少不必要的培训,预计参训人数及次数将减少。
5.会议费6万元,与2019年预算持平。
6.机关运行经费342.94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70.69万元,增长26.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0年有新进人员,人员经费增加导致各项支出增大。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二)非税收入
2020年本部门共有0个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20年计划征收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31.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09.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33.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89.0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971.5678万元。其中:办公用房0平方米,价值0万元(2018年旧政法大楼经市财政局批复下账,新审判大楼未入账)。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7辆,价值230.48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651.56万元。2020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109.00万元。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20年我单位计划对“中央政法转移支付”项目进行绩效目标自评,并对项目绩效进行监控和绩效评价,按照评估结果对资金合规、合理使用。预期达到的效果是:为单位案件审判做好后勤保障,加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维护法院审判工作,保障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2个,分别为:1、业务费;2、中央政法转移支付,涉及财政支出7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2个,涉及财政支出721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出0万元。
八、名词解释
公共安全:是指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直属各级法院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保证审判和执行等业务工作的开展而产生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直属各级法院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医疗卫生:指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直属各级法院按照国家规定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指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直属各级法院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基本支出:是指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直属各级法院为保障机构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是指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直属各级法院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外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直属各级法院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公务接待费。
特此说明。
附件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财政拨款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8、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9、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安排表
10、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11、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12、省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2张)
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