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陇南法院网,今天是 2023年06月06日 星期二
基层法院: 武都区 | 成县 | 文县 | 宕昌县 | 康县 | 西和县 | 礼县 | 徽县 | 两当县
  • 关注:
公告通知
当前位置:首页 » 公告通知

2020年度 甘肃省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本级)部门决算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陇南中院 发布时间:2021/8/25 17:07:58 阅读次数:
字号:A A    颜色:

2020年度

甘肃省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本级)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是人民法院体系的一个层级,主要有以下职责:

1)负责审理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诉讼标的规定限额以上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上级法院指令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及重大涉外民事案件。

2)负责审理本院管辖的民事上诉案件,审理不服基层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制裁决定的复议案件,对所管辖的基层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3)负责审理危害国家安全、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及外国犯罪的一审刑事案件,依法审理以上刑事案件的附带民事案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负责本院审理的一审刑事案件生效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移交代执行的工作,并负责执行死刑工作;负责与案件相关的赃物、赃款的追缴和移交工作。

4)负责审理本院管辖的刑事上诉、抗诉案件,监督指导基层法院的刑事审判工作;负责审理本院管辖的减刑、假释工作。

5)负责审理本院管辖区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和当事人依法提起上诉的第二审行政案件;受理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决定是否执行;对所管辖的基层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工作进行指导。

6)负责本院管辖的国家赔偿案件相关的行政违法确认和国家赔偿决定工作。

7)负责受理并执行本院审理终结的、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一审判决、裁定和调解协议;负责受理和执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并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公证文书;负责受理和执行仲裁机构依法制作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书、调解书;负责受理和执行外地法院委托执行或上级法院指令执行的案件。

8)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市法院的信息调研、理论研讨、司法统计工作。

9)负责组织落实司法警察工作的相关规章制度;负责制定、实施司法警察的工作计划,履行司法警察的八项职责;领导和指挥全市法院的司法警察的警备活动;抓好全市法院的枪支、弹药、械具等装备的管理。

二、机构设置

我院共设21各部门: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庭、少年法庭、监察室、政治部、机关党委、赔偿办、办公室、司法行政装备处、立案庭、技术处、信访室、审监庭、研究室、审管办、法警队。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本部门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本部门2020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表八、九无数据。

2020年部门决算报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4,095.5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68.06万元,下降12.18%,主要原因是财政削减项目资金,我院坚决落实“过紧日子”的总体要求,全面压减公用经费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合计3,688.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98.15万元,占94.85%;其他收入190.01万元,占5.1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支出合计3,777.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80.62万元,占60.37%;项目支出1,497.23万元,占 39.6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626.19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8.29万元,增长1.35%。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人员经费增大,导致公用经费也相应的增加。2020年我院新招录4名公务员,2020年起发省聘书记员绩效工资,法官序列等级晋升等均导致人员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87.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7.97万元,增长4.00%。主要原因是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方面的资金增加。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18.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国家赔偿金的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352.32万元,支出决算为3,164.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4.5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审判、执行办案业务数量大幅增加,支出经费也相应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2.58万元,支出决算为144.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6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1.人员有变动、新增,为我单位新进人员、符合条件的聘用人员购买社会保险;2.我单位法官工资晋升,社保基数增大。

4.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3.09万元,支出决算为74.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0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有变动,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的补助减少。

5.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4.86万元,支出决算为84.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和预算数一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93.6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07.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2.75万元,增长7.92%,主要原因是2020年我院新招录4名公务员,2020年起发省聘书记员绩效工资,法官序列等级晋升等等均导致人员经费增加。绩效工资上调、在职人员工资正常晋升、转员额法官的工资套改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加班费、社会保障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项目。

公用经费285.6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9.22万元,下降37.20%,主要原因是财政削减项目资金拨付,我院坚决落实“过紧日子”的总体要求,全面压减公用经费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3.40万元,支出决算为131.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6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财政削减资金拨付,我院坚决落实“过紧日子”的总体要求,全面压减公用类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本单位无相关数据。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129.00万元,支出决算为128.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4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院积极响应财政号召,不断压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尽量采取坐班车、坐火车等方式出差,减少公务用车。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预算数为55.00万元,支出决算为54.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院积极响应财政号召,不断压减费用,减少不必要的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74.00万元,支出决算为73.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3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院积极响应财政号召,不断压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尽量采取坐班车、坐火车等方式出差,减少公务用车。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4.40万元,支出决算为3.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1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规范接待事项,按制度管理,按规矩办事。做到从优从俭不超标,降低接待成本,严格实行一餐一单一函,杜绝铺张浪费。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2辆,公务用车保有量9辆;国内公务接待42批次232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5.6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9.22万元,下降37.20%,主要原因是财政削减资金拨付,我院坚决落实“过紧日子”的总体要求,全面压减运行经费支出。

其中:本年度会议费支出5.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19万元,下降3.8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会议次数减少,每次会议的预算也在压减。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04万元,下降94.3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培训次数大幅减少,通常采用网络视频培训等绿色、节约的方式。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20.5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5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5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0.59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9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本年支出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0.00万元。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0项,涉及资金0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2项,涉及资金721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度绩效自评工作总体评级为“优”。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1)办案业务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合格。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0万元,执行数为3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办案水平提高,二是业务能力有所提升,构建了良好的法制社会环境。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长效管理机制有待健全。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常态化管理,全力以赴保障审判工作开展。

2)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合格。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21万元,执行数为42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数量指标。确保案件审判正常运转,实际完成率98%;二是质量指标。系统运维规范性,专款专用,实际完成率92%;三是时效指标。我院中央政法转移支付执行率100%。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信息化建设有待提高,二是系统维护及时性需要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智慧法院建设,提升信息化水平,二是提高运维速度,全力以赴保障审判工作开展。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以附件形式附后

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 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 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 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 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 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 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甘肃省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O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附件:附件1.甘肃省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本级)2020年度决算公开表格.xlsx

                      附件2.甘肃省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表.xls

                      附件3.2020年度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部门预算绩效自评报告PDF.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