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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企业接访日”活动的公告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陇南中院 发布时间:2026/5/7 17:48:07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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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

“企业接访日”活动的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结合全省法院“院领导接访日”“执行局长接访日”及日常接访工作,市法院决定开展“企业接访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访时间

每月15号(节假日顺延),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接访对象

全市范围内经营主体、商会、协会。

三、接访人员

由院领导带班,相关业务庭室负责人及涉案承办人参与接访,营商办予以配合。

四、接访内容

1.对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意见建议。

2.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涉及的问题及其他需要帮助解决的困难和问题。

3.对立案工作的意见建议;企业在网上立案和线下立案过程中需要帮助解决的困难;其他需要协调解决的事项。

4.对企业破产“府院联动”工作的意见建议;企业办理破产中需要帮助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其他需要协调解决的事项。

5.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意见建议;企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过程中需要帮助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其他需要协调解决的事项。

6.对法院立、审、执工作方面的意见建议;其他需要协调解决的事项。

五、接访地点

市法院营商办。

六、来访须知

1.来访人员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的书面材料(如营业执照复印件等);代为办理的须携带委托代理手续。

2.来访人员应主动遵守法院安检程序,不得携带危险、爆炸物品以及管制器械进入接访场所。

3.请本着文明、守法的原则,服从工作人员安排,按先后顺序轮候接访。多人集体来访的,应当推选出代表进行陈述,代表人不得超过三人。

4.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大声喧哗、吵闹、聚众闹事或无理纠缠。未经法院许可,接访期间不得擅自拍照、录音、录像。

七、预约方式

接访实行预约制,请来访人于接访前三日登记预约,预约需提供信息:企业名称、联系方式、简要来访诉求。

接访预约电话:0939-8386618


                        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6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