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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2026年“院长接访月”活动的公告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陇南中院 发布时间:2026/2/25 17:59:0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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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开展2026年“院长接访月”活动的公告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不断提升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根据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部署,决定在陇南市两级法院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院长接访月”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接访时间

2026年3月2日至2026年3月31日,工作日每天上午9:30—12:00、下午15:00—17:30。

二、接访地点

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信访接待室、陇南市各县(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接访室。

三、受理范围

1.不服中基层法院生效判决、裁定提出申诉的;

2.对中基层法院执行的案件反映情况的;

3.反映法院立案、审判、执行等活动存在违法违规情形的;

4.反映法院工作人员违纪违法行为的;

5.提出加强、改进人民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的;

6.其他依法应当由人民法院处理的信访事项。

请信访群众严格按照案件审级逐级信访,不要越级信访,市法院将对“院长接访月”期间两级法院信访案件办理进行督查并接受投诉,请信访群众放心在当地反映情况,解决问题。

、来访须知

1.来访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和生效裁判文书、答复、通知等相关法律文书以及其他信访材料。代为申诉的须携带委托代理手续。多人提出共同信访事项的,应推选3人以内的信访代表提交诉求。来访人员应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态度反映有关情况(问题)和提出相关意见。

2.来访人员应当遵守法院安全检查有关规定,配合法院安全检查工作,主动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并接受人身、所携带物品的安全检查。

3.来访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信访工作条例》,本着文明、守法的原则,服从工作人员安排。接访过程中不得喧哗吵闹,不得缠访、闹访,不得携带拍照、录音、录像设备进入接访场所,违者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来访预约

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电话:0939-8386554

武都区人民法院电话  :0939-5919885

宕昌县人民法院电话  :0939-6128754

文县人民法院电话   :0939-5611011

康县人民法院电话     :0939-5123719

成县人民法院电话     0939-5923178

徽县人民法院电话     0939-7538708

西和县人民法院电话  :0939-6653298

礼县人民法院电话     0939-4468708

两当县人民法院电话  :0939-7125202

各法院接访场所接受现场预约。

六、投诉建议

监督电话:0939-8386555 


                                  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6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