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陇南法院网,今天是 2025年06月23日 星期一
基层法院: 武都区 | 成县 | 文县 | 宕昌县 | 康县 | 西和县 | 礼县 | 徽县 | 两当县
  • 关注:
立案流程
当前位置:首页 » 立案流程

审判纪律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Admin 发布时间:2010/7/20 10:06:36 阅读次数:
字号:A A    颜色:

 

     当事人在诉讼中有确切证据证明审判人员在办案过程中有违反下“五个严禁”规定的可以向本院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1、严禁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

2、严禁违反规定与律师进行不正当交往;

3、严禁插手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

4、严禁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

5、严禁泄露审判工作秘密。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审判人员,本院将依纪依法追究纪律责任直至刑事责任。从事审判、执行工作的,一律调离审判、执行岗位。

    请当事人及社会各界群众对法官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积极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