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程视频开庭
为有效防控疫情,减少人员聚集,使疫情期间不延误案件审理进程,更好的兼顾群众诉讼需求和防控之间的矛盾,2020年2月13日,市法院民二庭庭长贾丽萍通过微信视频开庭方式审理了上诉人石某某与被上诉人韩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书记员杨亚清制作了笔录。
案件基本情况
上诉人石某某与被上诉人韩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6年10月8日,石某某工程资金周转为由向原告韩某借款80万元,并出具借条。偿还部分借款后,剩余借款本金及利息在韩某多次催要后,石某某以各种理由推脱,不肯偿还,韩某最终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诉至武都区法院。石某某不服陇南市武都区人民法院(2019)甘1202民初538号民事判决,向市法院提起上诉,市法院通过微信视频开庭的方式依法进行了审理。
引领示范意义
民二庭法官采用远程视频开庭方式,既是有效防控了疫情,又有效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实现了疫情防控与审判业务两不误共推进,充分发挥了共产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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