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增设了新的规定,将与新的行政诉讼法在5月1日同步施行。
为了让人民群众了解相关法律修改情况,进一步增强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4月29日,文县人民法院行政庭、立案庭法官在政府小区街头悬挂宣传标语,设立法律咨询点开展行政诉讼法法制宣传活动,向过往群众发放《行政诉讼法》修改的主要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陇南市法院关于行政案件异地管辖的暂行办法》等宣传资料,重点对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扩大、起诉程序和期限的修改、行政首长出庭应诉、陇南市行政诉讼异地管辖等制度进行宣传,现场答复过往群众法律咨询。
当天共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现场接待群众咨询40余人/次。这次宣传使广大群众增进了行政诉讼法修改相关内容的理解,提高群众依法维权意识,有效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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