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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县法院设立全市首个公安机关派驻法院警务室

来源: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者:王小辉 责任编辑:Admin 发布时间:2015/8/4 4:35:45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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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30日上午,康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高洪和康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宁杰一起为康县公安局驻康县法院警务室揭牌,康县法院法警队和警务室全体成员参加了揭牌仪式。

康县公安局驻县法院警务室的成立,是贯彻上级法院指示精神,确保法官、当事人安全的具体措施。警务室配备2名同志,受康县公安局和法院双重领导,它的建立,体现了康县公安局对法院工作的支持,标志着康县法院的安全保卫工作又向前迈出了扎实的一步,这对进一步保障人民法院依法履行审判职能,惩处犯罪分子,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确保干警人身安全,维护社会主义法治和社会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高洪局长表示下一步,警务室将全力支持法院工作,进一步夯实保卫基础工作,进一步规范日常防范工作,整合各种资源,密切各部门之间的配合与支持,全面提升综合防范能力。

宁杰院长指出,法院是社会矛盾纠纷集结地,康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驻康县法院警务室成立,经过了前期的精心调研以及与公安机关的周密协商,以后将在维护法院正常诉讼秩序、保障法院机关、诉讼当事人和周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为更好地服务推进社会稳定发展打下良好基础。警务室的成立标志着法院和公安机关警务合作迈上了新台阶。

据悉,公安机关在法院设立警务室,在陇南市基层法院尚属首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