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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县人民法院与陕西省略阳县人民法院 召开审判管理工作交流座谈会

来源: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者:康县法院 责任编辑:Admin 发布时间:2015/8/25 3:58:02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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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0日,康县人民法院与陕西省略阳县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工作交流座谈会”在康县法院三楼会议室召开,陕西省略阳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汉生带领相关庭室负责人一行12人到会交流,康县法院在家领导班子成员、各庭室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交流。陇南市中级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界平,审委会专职委员王新荣,立案庭庭长王文革;汉中市中级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华昌,审管办主任王潇浴;康县县委常委、县委副书记邱晓旭等领导同志应邀出席。座谈会由康县法院院长宁杰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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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县县委副书记邱晓旭代表县委、政府致欢迎辞,热烈欢迎陕西省汉中市两级法院的法官和法律专家来康县传经送宝,并希望以本次会议为契机,更深入的开展两省两地法院的交流合作,共同进步、共谋发展,从司法合作层面,为加快康县作为陇南向南开放桥头堡的进程,优化周边环境发挥积极的作用。

汉中市中院副院长李华昌、陇南市中院副院长张界平均对本次会议的目的意义给予了充分肯定,强调了严抓审判管理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并分别介绍了各自法院的工作经验和取得的成效,彼此借鉴,相互吸收。

汉中市中院审管办主任王潇浴和陇南市中院审委会专职委员王新荣分别就近年来两市法院审判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工作经验,取得成效等详细进行介绍,并分别从不同角度全面分析探讨了审判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问题,并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略阳县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何慧民对开展审判管理工作的具体做法和经验进行了重点介绍,介绍了机构建设、制度建设、具体措施等各方面的先进经验。康县法院审管办主任李应伟介绍了本院审判管理工作的主要做法,并交流了自己的三点体会,表示将会积极学习借鉴汉中、略阳两级法院的相关工作经验,结合本院实际,更好的开展工作。

略阳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汉生指出,审管工作是基层法院需要常抓不懈的一项内容,互相的交流也有利于共同进步。康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宁杰对本次座谈会进行了总结:认为本次会议两地法院领导重视、主题突出、客观务实。取得了四个方面的效果:一是交流经验,互相学习,达到了共同提高的目的;二是加强沟通,增进了友谊;三是增进了合作,促进了共同发展;四是搭建了平台,为进一步加强两市、两县法院更加广泛深入的交流合作开创了良好局面。宁院长强调,通过交流座谈,我们看到了工作上的差距,康县法院各庭室负责人要带头认真学习兄弟法院在审判管理等各项工作中的宝贵经验和成功做法,开拓工作思路,取长补短,努力开创康县法院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的新局面。

座谈会在热烈、和谐的氛围中结束。会后,汉中、略阳法院参会人员参观了康县法院的信息化建设和法院廉政文化建设情况。两县法院参加会议的刑事、民事、行政、执行、立案庭的负责人还分别进行了对口交流座谈,会议取得了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