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1日上午,陇南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彦平到康县法院调研指导审判管理和执行工作,陇南中院审管办主任梁咏德参加调研。康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宁杰,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社林,审委会委员、审管办主任李应伟,执行局局长靳从海陪同调研。
调研中,张彦平副院长指出,为了全面贯彻最高法院周强院长“三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承诺,结合陇南实际,切实解决执行难,要做好以下五方面的工作。一要切实加强基层执行队伍建设,确保执行工作更快、更好的完成;二要加强执行款物管理,保证执行款物及时直接交付当事人;三要集中清理未结执行案件;四要加大执行力度,坚决打击和制裁“拒执罪”、规避执行、干预执行、消极执行等抗拒执行的违法犯罪行为;五要做好司法救助工作,多措并举,有效化解执行难。
关于审判管理,张彦平副院长强调,要落实审管办对案件结案的统一管理,强化中止和延长案件审限的管理,持续抓好裁判文书上网,积极探索更好的案件质量评查方式,切实提高审判质效。
康县法院院长宁杰汇报了执行和审管工作基本情况,表示将认真落实张院长提出的指导意见,开拓进取、齐心协力,一如既往地做好审判管理和执行工作,确保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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