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县人民法院成功调处一起特殊的婚姻案件,因案件当事人在外地看守所羁押,考虑到被告羁押期间不方便出庭审理,为方便当事人诉讼,审监庭法官远赴广东深圳,通过与当事人面对面的交流沟通、说服调解,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
董某与王某打工相识,婚后生育一女,女儿先天性耳聋,因聚少离多加之为女儿康复治疗双方产生纠纷,董某起诉与王某离婚。我院受理后,王某一直无法联系,下落不明。通过几次谈话,办案法官发现董某担心与王某见面后法院可能会判决不准离婚,有意隐瞒王某的情况。为消除董某心中的顾虑,办案法官在向董某进行法律释明的同时,让董某积极配合法院。并根据董某提交的证据,通过向王某家人多方打听了解得知,王某因涉嫌刑事犯罪被羁押在外地看守所。后我院多次联系王某羁押地法院和看守所,委托其向王某送达相关材料,考虑到一边是正在外省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一边是生活无依无靠的妇女儿童,如果该案处理不当,将影响到王某的改造以及董某今后的生活。为此,办案法官及时将该案汇报院领导,在慎重研究案情后,院长要求既要依法办理案件,又要考虑到是否有利于羁押人员的情绪,决定由分管院长担任审判长带队赴王某羁押地开庭审理此案。
为让当事人双方和平解决问题,法官们考虑到董某与王某已许久未见,先让其二人相互交流,互诉衷肠,后又耐心细致地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诉讼指导、讲解了法律法规,同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从社会、家庭、生活等各方面做工作,最终双方当事人就婚姻、子女等问题达成了一致协议,圆满调解。
一起普通的离婚案件,却因一方当事人因涉案被外省司法机关羁押而复杂起来。但办案人员通过及时的登记立案,急当事人之所急,用快捷便利的方式送达涉案相关材料,并远赴外地开庭审理,用司法手段,调处了本案。该案的处理,践行了法官“两学一做”专题教育实践,彰显了法官在司法改革中勇于担当的精神,亦是人民法官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生动写照,真正将司法为民、高效便民的理念落到了实处。
陇南法院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您是第 位访客
地址:陇南市武都区东江新区阶州大道 邮编:746000 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0939-8386540
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陇ICP备10200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