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实现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作出的“要向执行难全面宣战,用两到三年的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庄严承诺,把破解执行难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人民法院工作的首要任务,切实维护法律尊严,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好地贯彻落实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全市法院开展执行风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县法院决定开展为期六十天的执行风暴专项行动。
11月22日上午,县法院集中全体干警强制执行城关镇石岭村白某与周某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和石桥镇石桥村刘某与魏某离婚纠纷拒不履行法院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案件,并邀请了县检察院、公安派出所以及城关、石桥镇的相关人员协助执行。
刘某与魏某两被执行人在法院判决发生法律效率后,始终以种种借口为由拖延始终拒绝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法律义务。至此,法院执行人员多次给两被执行人作思想工作,通过“情、理、法”的耐心疏导和释明,又给双方当事人及家属做思想工作,在送达执行通知后,两被执行人任然是置若罔闻。鉴于两被执行人的抗拒态度,法院决定在此次为期六十天的执行风暴专项行动中对刘某和魏某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以维护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的严肃性和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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