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宪法、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形成强大的攻克执行难态势,震慑被执行人。康县法院实施的“通告全县全范围”专项执行活动正如火如荼的进行中。
5月4日-5日,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社林带领部分执行干警利用两天时间在辖区内十个乡镇的各个村,将《关于督促规避和抗拒执行人员依法主动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通告》向居民派发,并张贴在超市、乡镇主干道、村委会公告栏等显著位置,敦促被执行人自觉配合法院执行工作,按照生效判决、裁定确定的义务自动履行,助力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百日会战”活动进一步深入开展。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裁判的价值在于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是宪法和法律实施的具体体现,必须得到全社会的尊重和自觉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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